以軟件工具、終端設備等為載體,向客戶提供投資建議或者類似功能服務的,應當執(zhí)行相關規(guī)定,并符合()要求。 Ⅰ.客觀說明軟件工具、終端設備的功能,不得對其功能進行虛假、不實、誤導性宣傳 Ⅱ.揭示軟件工具、終端設備的固有缺陷和使用風險,不得隱瞞或者有重大遺漏 Ⅲ.說明軟件工具、終端設備所使用的數(shù)據(jù)信息來源 Ⅳ.表示軟件工具、終端設備具有選擇證券投資品種或者提示買賣時機功能的,應當說明其方法和局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