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自然災害情況統(tǒng)計制度》指標解釋第16條規(guī)定,飲水困難人口是指因災飲用水困難的人口數量,含非常住人口。
村民委員會根據村民居住狀況,人口多少,按照便于群眾自治的原則設立。
(1)、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的原則。 (2)、屬地管理的原則。 (3)、鼓勵勞動自救的原則。 (4)、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