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題在甲乙之間的合同中,甲為債權人,乙為債務人,甲對乙的債權為100萬元。乙又是丙的債權人,債權為200萬元,乙怠于行使其對丙的到期債權,致使甲的到期債權得不到清償,甲是否可以行使代位權?如何行使?數(shù)額是多少?如果甲對乙的債權為200萬元,乙對丙的債權為100萬元,甲行使代位權的數(shù)額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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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單項選擇題甲與乙簽訂了一項買賣合同,規(guī)定甲應當于2004年8月1日交貨,乙應當于同年8月7日付款。7月底,甲發(fā)現(xiàn)乙財產(chǎn)狀況惡化,無支付貨款之能力,并有確切證據(jù),遂提出終止合同,但乙不同意?;谏鲜鲆蛩?,甲于8月1日未按約定交貨。依據(jù)《合同法》的規(guī)定,有關該案的正確表述是()。

A.甲有權不按合同約定交貨,除非乙提供了相應的擔保
B.甲無權不按合同約定交貨,但可以要求乙提供相應的擔保
C.甲無權不按合同約定交貨,但可以僅先交付部分貨物
D.甲應當按合同約定交貨,如乙不支付貨款,可追究其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