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題
【案例分析題】甲公司與乙公司于2005年5月20日簽訂了設備買賣合同,甲為買方,乙為賣方。雙方約定:由乙公司于10月30日前向甲公司提供設備10套,價款總計為150萬元;甲公司向乙公司給付定金25萬元;由丙公司作為乙公司的保證人,在乙公司不能履行債務時,丙公司承擔一般保證責任。合同依法生效后,甲公司因故未向乙公司給付定金。至12月20日,乙公司還未履行交貨義務,甲公司經多次催促未果后,于是甲公司訴至法院,甲公司要求乙公司繼續(xù)履行合同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同時要求丙公司履行一般保證責任。丙公司在什么條件下應當履行一般保證責任?
答案:
丙公司在法院依法判決乙公司承擔責任,并在強制執(zhí)行完乙公司的財產后才應當履行一般保證責任。
法律規(guī)定承擔一般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