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船廠A船建造進入一定的階段,錨和錨鏈、防火分隔巖棉、艉軸等陸續(xù)開始準備裝船。船廠為了趕工期,告訴執(zhí)行驗船師防火分隔材料已經運抵倉庫,但是產品證書要過段時間才會有,希望能夠先行上船安裝,并承諾以后一定會補齊,驗船師酌情考慮,覺得問題不大,就同意了。同時在進行艏錨收放試驗時,驗船師發(fā)現發(fā)現在錨桿的末端兩面各焊了一塊鋼板。經過詢問,施工單位告訴說原來的錨桿與錨爪之間的角度與錨穴的設計角度不一致而導致錨不能被順利收入錨穴內,船廠設計部門經過討論,決定采取現在的措施改變收錨時錨桿與錨爪之間的角度,以便能使錨被順利收進錨穴。船廠工人按照工藝單進行施工,但是在施工前沒有對錨桿進行預熱,施工結束后也沒對錨桿進行任何焊后處理。而且這整個施工過程都沒有知會船檢部門。談話工程中施工隊還提到因為船廠金加工車間的限制,這條船的艉軸準備在另外一處車間進行加工。
船廠在這3件事情中的做法是否對? 驗船師該如何處理這些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