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各個租約中在船舶狀態(tài)方面均規(guī)定有“船舶須緊密、堅實、強固,并在各方面適于服務”(tight staunch and strong and in every way fitted for the service)。事后承租人均以船東交付的船舶違反上述約定為由主張解除合同并索賠損失。
能。主要缺陷,影響承租人使用船舶,并導致船舶裝貨進度變慢,損害租船人的利益。
最新試題
針對上述案情,應該怎么樣處理
針對上述案情,承租人能都停付該期間租金
針對上述案情,應怎么樣的處理?
針對上述案情,承租人是否承擔損失
此時,船方是否享有撤船的權利?假若租約中訂有“反技術性”的條款的話,情況又會有何不同
針對上述情況,該筆費用應由誰承擔?為什么?
針對上述案情,裝卸時間應該從何時起算?請說明理由
對于承租人和船東來說,在發(fā)生這種事情時,更加安全可靠的辦法是什么
請問上述的案情,應該怎么樣處理
針對上述的案情,應該怎樣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