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因轉產致使一臺價值l000萬元的精密機床閑置。該公司董事長王某與乙公司簽訂了一份機床轉讓合同。合同規(guī)定,精密機床作價950萬元,甲公司于10月31日前交貨,乙公司在收貨后10天內付清款項。在交貨日前,甲公司發(fā)現(xiàn)乙公司經營狀況惡化,通知乙公司中止交貨并要求乙公司提供擔保,乙公司予以拒絕。又過了一個月,甲公司發(fā)現(xiàn)乙公司的經營狀況進一步惡化,于是提出解除合同。乙公司遂向法院起訴。法院查明:①甲公司股東會決議規(guī)定,對精密機床等重要資產的處置應經股東會特別決議;②甲公司的機床原由丙公司保管,保管期限至10月3日,保管費50萬元。11月5日,甲公司將機床提走,并約定10天內付保管費,如果10天內不付保管費,丙公司可對該機床行使留置權。現(xiàn)丙公司要求對該機床行使留置權。
請依據(jù)《擔保法》回答下列問題:
1、丙公司是否享有留置權?為什么?
2、丙公司能否行使留置權?為什么?
甲、乙簽訂了一份借款合同,甲為借款人,乙為出借人,借款數(shù)額為500萬,借款期限為兩年。丙、丁為該借款合同進行保證擔保,擔保條款約定,如果不能如期還款,丙、丁承擔保證責任。戊對甲、乙的借款合同進行了抵押擔保,擔保物為一批布匹(價值300萬),未約定擔保范圍。
請回答:
1、設甲、乙均為生產性企業(yè),甲到期無力還款,丙丁應否承擔擔保責任?為什么?
2、設甲、乙之間的合同有效,甲與乙決定推遲還款期限1年,并將推遲還款協(xié)議內容通知了丙、丁、戊,丙、丁、戊未予回復。丙、丁、戊是否承擔擔保責任?為什么?
3、設甲、乙決定放棄戊的抵押擔保,且簽訂了協(xié)議,但未取得丙、丁的同意。則丙、丁是否承擔保證責任?承擔多大的擔保責任?
村民張某于1999年2月1日向同村趙某借款1000元,雙方約定以張某所有的母牛為質擔保張某還錢,到1999年12月1日不還款牛即轉歸趙某所有。同年3月1日,趙某將牛牽回自家。3月15日,趙某發(fā)現(xiàn)牛生病,急忙找來獸醫(yī)醫(yī)治,雖牛復原,但花費醫(yī)藥費50元。4月1日,母牛生下一只小牛。張某與趙某為小牛的歸屬發(fā)生爭執(zhí)。
請問:
1、趙某自何時起享有對母牛的質權?為什么?
2、二人約定“不還款牛即轉歸趙某”是否有效?為什么?
3、小牛應歸誰所有?為什么?
4、趙某花費醫(yī)藥費能否向張某要求補償?為什么?
5、如果趙某發(fā)現(xiàn)母牛生病后不及時治療,導致母牛3日后死亡,該損失應由誰承擔?為什么?
6、如果趙某在母牛質押期間內,他人向趙某要求租牛耕田,而張某又不在家,趙某能否自行決定出租該牛?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