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可以由當事人自行決定是否作為交易的標的物的物。
是指公民保持其性純良好品行,享有所體現的人格利益的人格權。
是公民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利益,在法律規(guī)定的范圍內自主思維的權利,是公民自由支配自己內在思維活動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