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元合同當事人一方將債權債務一并移轉給第三人,由第三人概括地繼受這些債權債務。
又稱債務承擔是指基于債權人、債務人與第三人之間達成的協(xié)議將債權移轉給第三人承擔。
是指合同債權人通過協(xié)議將其債權全部或部分地妝容給第三人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