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水利工程施工項目,發(fā)包人依據《水利水電工程標準施工招標文件》(2009年版),與施工單位簽訂了施工合同。招標文件中的工期為280天,協(xié)議書中的工期為240天。施工中發(fā)生了下列事件:事件1:施工單位在按監(jiān)理單位簽發(fā)的設計文件組織施工前,發(fā)現某部位鋼筋混凝土澆筑要求與相關規(guī)范規(guī)定不~致,向設計單位提出變更建議并附變更方案;設計單位審核后認為施工單位的建議正確,方案合理,向施工單位發(fā)出了設計修改文件。事件2:在施工過程中,根據監(jiān)理單位的書面指示,施工單位進行了跨河公路橋基礎破碎巖石開挖,但公路橋報價清單中無此項內容。主體工程報價清單中有以下單價:(1)混凝土壩A:砂卵石、巖石地基開挖70元/m3;B:基礎處理80元/m3;(2)土石壩C:砂卵石、巖石地基開挖50元/m3;D:基礎處理60元/m3。事件3:施工單位經監(jiān)理單位批準后對基礎進行了混凝土覆蓋。在下一倉澆筑準備時,監(jiān)理單位對已覆蓋的基礎質量有疑問,指示施工單位剝離已澆混凝土并重新檢驗,檢測結果表明,基礎質量不合格。施工單位按要求進行返工處理并承擔了相應的施工費用,但提出了檢驗費用支付申請和因此次檢驗影響進度的工期索賠。問題:
(1)該工程的合同工期應為多少天?為什么?
(2)在事件1設計文件變更過程中,施工單位、設計單位的做法有無不妥之處?說明理由。
(3)在事件1的變更中若涉及需要調整合同價格時,應遵循什么原則?
(4)在事件2中,如果從4個單價中選用的話,你認為哪一項單價最為合理?說明理由。
(5)在事件3中,施工單位的檢驗費用支付申請和工期索賠是否成立?為什么?
某水利工程施工項目經過招標,建設單位選定A公司為中標單位。雙方在施工合同中約定,A公司將設備安裝、配套工程和樁基工程的施工分別分包給B、C和D三家專業(yè)公司,業(yè)主負責采購設備。該工程在施工招標和合同履行過程中發(fā)生了下述事件:事件1:施工招標過程中共有6家公司競標。其中F公司的投標文件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后半小時送達;G公司的投標文件未密封。事件2:樁基工程施工完畢,已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和合同約定作了檢測驗收。監(jiān)理工程師對其中5號樁的混凝土質量有懷疑,建議建設單位采用鉆孔取樣方法進一步檢驗。D公司不配合,總監(jiān)理工程師要求A公司給予配合,A公司以樁基為D公司施工為由拒絕。事件3:若樁鉆孔取樣檢驗合格,A公司要求該監(jiān)理公司承擔由此發(fā)生的全部費用,賠償其窩工損失,并順延所影響的工期。事件4:建設單位采購的配套工程設備提前進場,A公司派人參加開箱清點,并向監(jiān)理機構提交因此增加的保管費支付申請。事件5:C公司在配套工程設備安裝過程中發(fā)現附屬工程設備材料庫中部分配件丟失,要求建設單位重新采購供貨。問題:
(1)事件1中評標委員會是否應該對F、G這兩家公司的投標文件進行評審?為什么?
(2)事件2中A公司的做法妥當否?為什么?
(3)事件3中A公司的要求合理嗎?為什么?
(4)事件4中監(jiān)理機構是否簽認A公司的支付申請?為什么?
(5)事件5中C公司的要求是否合理?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