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承接了某一段緊鄰居民區(qū)的一級道路改擴建工程。工程中包含一段長540m的新增路線(含下水道300m)和一段長330m的路面改造(含下水道180m),另需拆除一座舊人行天橋、新建一座立交橋。新增線路部分地下水位位于-4.0m處(原地面高程為±0.000m),下水道基坑設計底高程為-5.5m,立交橋上部結(jié)構(gòu)為預應力箱梁,采用現(xiàn)澆施工。項目部組織有關人員編寫了施工組織設計,其中進度計劃見下圖。
施工中發(fā)生了如下事件:事件1:在新增路線下水道基坑開挖施工中,由于提供的原有地下管網(wǎng)資料標注偏差,導致供水管和光電纜被挖斷,使開挖施工暫停14天。事件2:在改造路面施工中,由于攤鋪機設備故障,導致施工中斷7天。事件3:箱梁預制時,業(yè)主提出修改設計,施工單位按設計變更要求拆除了部分已完工程,重新施工。造成施工方多支付人工費1萬元,材料和機械費用2萬元,并導致預制工作暫停2天。事件4:由于相關事件對工期造成的影響,為保證工期,施工單位在連夜施工的同時,向當?shù)匦姓鞴懿块T報送了夜間施工許可申請,并對附近居民進行公告。項目部針對施工中發(fā)生的可能索賠的項目,積極收集相關資料,并按合同規(guī)定程序向業(yè)主提出索賠。
1.分析施工中先后發(fā)生的事件1、事件2對工期產(chǎn)生的影響。如果項目部提出工期索賠,應獲得幾天延期?說明理由。
2.針對事件3,項目部是否可以提出工期和費用的索賠?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