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算題:
黃河、長江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的增值稅稅率均為17%,2008年1月1日,黃河與長江公司進行資產交換,黃河公司將持有的一項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與長江公司的一批產品進行交換,該項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成本為300萬元,公允價值變動借方余額為60萬元,公允價值為450萬元;該批產品的賬面價值為350萬元,不含增值稅的公允價值為400萬元,尚未計提跌價準備。黃河公司向長江公司支付補價為18萬元,黃河公司換入的產品作為原材料核算,長江公司換入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核算,假設該項交換具有商業(yè)實質。要求:分別計算黃河、長江公司換入資產的入賬價值并編制黃河、長江公司的賬務處理。
計算題:
遠華公司、立信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的增值稅稅率均為17%,經協(xié)商遠華公司用一項無形資產和一批原材料交換立信公司的一項長期股權投資。該項無形資產的賬面原價為1000萬元,已累計攤銷金額為600萬元,計提減值準備50萬元,公允價值為300萬元,原材料的賬面價值為400萬元,不含增值稅的公允價值為500萬元,公允價值等于計稅價格;立信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為865萬元(公允價值等于賬面價值),立信公司支付補價為20萬元,假設該項交易不具有商業(yè)實質。
要求:分別計算遠華、立信公司換入資產的入賬價值并作出相關的賬務處理。(以萬元為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