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項選擇題
甲公司與乙銀行簽訂借款合同,約定借款期限自2010年3月25日起至2011年3月24日止。借款到期后,乙銀行一直未向甲公司主張過債權,直至2013年4月15日,乙銀行將該筆債權轉讓給丙公司并通知了甲公司。2013年5月16日,丁公司通過公開競拍購買并接管了甲公司。根據(jù)訴訟時效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A.因乙銀行轉讓債權通知了甲公司,故甲公司不得對丙公司主張訴訟時效的抗辯
B.甲公司債務的訴訟時效從2013年4月15日起中斷
C.丁公司債務的訴訟時效從2013年5月16日起中斷
D.丁公司有權向丙公司主張訴訟時效的抗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