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欲強奸在偏僻的小路上行走的乙(女,28歲),上前抓住乙的手不放,乙為擺脫犯罪人的糾纏,只好編造事實說自己“有性病”。甲于是只好說“那就算了,我害怕傳染”。但甲并未獨自離去,仍然尾隨在乙身后,突生搶劫財物的歹念而對乙實施暴力,但是乙強烈反抗。甲無奈只得請求站在不遠處的丙(12歲)幫忙按住乙的腳,然后自己將乙打成重傷。此時,甲的好朋友丁路過現(xiàn)場,明知甲要搶劫乙的財物,而與甲一起將乙的錢包拿走。二人分贓不久,丁待甲離開后,自己回到剛才的犯罪現(xiàn)場,見被害人因為受驚嚇、傷害等原因,還躺在地上不能動彈,就心生憐憫之情,將被害人送到醫(yī)院。被害人經(jīng)治療3個月后,身體恢復正常。
對甲為搶劫財物所實施的一系列行為的評價,錯誤的是()
A.搶劫罪
C.搶劫罪的教唆犯
B.故意傷害罪
D.搶劫罪,但是要對重傷結果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