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題某鍋爐生產(chǎn)廠,有職工240人,每年產(chǎn)品銷售收入為2704萬元,其中安裝、調試收入為520萬元。該廠除生產(chǎn)車間外,還設有鍋爐設計室,每年設計費收入為1976萬元。另外,該廠下設6個全資子公司,4個聯(lián)營公司:其中有建安公司,運輸公司等。實行匯總繳納企業(yè)所得稅。該廠被其主管稅務機關認定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每年應繳增值稅:(2704+1976)×17%-321.78=473.82(萬元);增值稅負擔率為:473.82÷4680×100%=10.12%。你能否幫助該設計一個更加合理的納稅方案,以降低公司的稅收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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