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違法犯罪的黨員,應當給予開除黨籍處分有以下四種情形: (1)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guī)定的主刑(含宣告緩刑)的; (2)單處或者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 (3)因過失犯罪,被依法判處()年以上(不含()年)有期徒刑的; (4)依法被勞動教養(yǎng)的。
A、一,一 B、二、二 C、三、三
A、表決權 B、知情權 C、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A.警告或者嚴重警告 B.撤銷黨內(nèi)職務或者留黨察看 C.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 D.開除黨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