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題
【案例分析題】趙某因自行車被盜到派出所報案,經民警調查系錢某所為,被盜自行車同時被追回扣押。辦案民警孫某把自行車作為上下班的工具,趙某多次索要未果。孫某聲稱該自行車是證據已經扣押,在案件未辦結之前不能退回。經縣公安局批準對錢某處行政拘留并處罰款。孫某在當場收繳罰款后,向錢某出具了由縣財政局統一制發(fā)的收據,錢某對處罰決定不服申請行政復議,同時向公安機關提出由一同來此地打工的老鄉(xiāng)作為擔保人申請暫緩執(zhí)行行政拘留,公安機關同意。對本案的處理存在哪些錯誤?說明理由。
答案:
(1).民警孫某擅自使用扣押的財物錯誤。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116條,挪用扣押財物的應當給予行政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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