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題
【案例分析題】山東省金鄉(xiāng)縣酒廠于商品分類表第33類酒商品申請注冊“王府井”商標,被商標局駁回。商標局認為王府井是北京著名商業(yè)街,用作商標易使人對商品出處產生誤認。當事人被駁回后不服,申請商標評審委員會復審。理由是商標雖然是“王府井”,但商品上標有地址或企業(yè)名稱,不會使人對商品出處產生誤認。商標評審委員會經復審認為,要求復審的理由不成立,再予駁回。試分析商標局駁回注冊的理由是否成立?
答案:
(1)王府井為北京市的著名商業(yè)區(qū),與貿易活動密切聯(lián)系,在國內外具有很高的知名度,不應為獨家專用,且該名稱已具有顯著的地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