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用于制成品交易,指工業(yè)制成品由于科學技術水平、生產水平以及加工能力所限而產生的公認誤差。
計量時以買賣雙方事先磋商約定的包裝重量為準。
憑買方提供的樣品磋商交易和訂立合同,并以買方樣品作為交貨品質的依據(jù)的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