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勞動者在綜合計算周期內總的工作時間超過總法定工作時間的部分,視為延長工作時間 B、勞動者在綜合計算周期內總的工作時間超過總法定工作時間的部分,視為正常工作時間 C、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資300%支付加班工資 D、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資200%支付加班工資
A、勞動者在工作日加點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不低于本人法定工作時間計件單價的150%支付加點工資 B、勞動者在休息日加班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不低于本人法定工作時間計件單價的200%支付加點工資 C、勞動者在休息日加班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不低于本人法定工作時間計件單價的300%支付加班工資 D、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加班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不低于本人法定工作時間計件單價的300%支付加點工資
A、工作日延長勞動時間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資的150%支付加點工資 B、在休息日勞動又不能在六個月之內安排同等時間補休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C、在法定休假日勞動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 D、在休息日勞動但可以在六個月之內安排同等時間補休的,不用支付加班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