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題2010年1月,A超市與B果品公司簽訂了一份購買10噸紅富士蘋果的合同。雙方對蘋果的價格、質(zhì)量標準、交貨時間等作出了明確規(guī)定,但是未約定交貨地點。合同簽訂后,果品公司積極組織貨源,并在約定的交貨時間通知超市提貨。超市認為果品公司應(yīng)負責把貨送到超市而不是自提。根據(jù)《合同法》第62條的規(guī)定,蘋果應(yīng)由果品公司送貨還是由超市自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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