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在類設計中,沒有設計構造方法,則無法實例化對象變量
B.在一個類中,只要方法簽名不一樣,構造方法可以重載
C.構造方法不能有類型(返回值類型)
D.只要編寫一個構造方法,則編譯時就不會自動追加空的構造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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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方法重寫是指子類重寫父類的同名方法
B.在子類設計中,沒有出現(xiàn)關鍵字extends繼承父類,就不存在方法重寫
C.父類用final修飾的方法,子類不能進行重寫
D.方法重寫要求方法的首部、包括參數(shù)個數(shù)、參數(shù)類型,必須與父類完全一致
A.方法重載是在一個類中用相同方法名來實現(xiàn)的
B.方法重載要求返回值類型、方法名、訪問權限修飾完全一致
C.只要方法簽名不同,就可以實現(xiàn)方法重載
D.方法重載是,方法的形參個數(shù)必須不一樣
A.靜態(tài)成員變量可以通過實例化對象變量引用
B.靜態(tài)成員變量可以直接用類名引用
C.用同一類定義、實例化的多個對象變量,一個對象的靜態(tài)成員變量的修改將影響到所有對象
D.靜態(tài)成員變量不能被非靜態(tài)方法引用
A.一個類可以同時繼承多個父類
B.只要父類中的方法不是用final、private修飾,子類就可以進行重寫
C.子類可以繼承父類的所有成員變量,包括訪問權限為private的成員變量
D.子類可以繼承父類的所有方法,包括訪問權限為private的方法
A.byte b=120;
B.long l=123+’h’;
C.float f=1.23;
D.double d=1.34;
最新試題
配置視圖解析器(ViewResolver)時,<property name="prefix"value="/WEB-INF/jsp/"/>是設置視圖的()屬性。
Model是一個接口,ModelMap是一個接口實現(xiàn),作用是將model數(shù)據(jù)填充到()域。
下列是正確的JSON對象結構數(shù)據(jù)的是()。
SpringMVC中,使用注解方式時,需要添加()包。
$.ajax中,表示請求時攜帶的數(shù)據(jù)的是()。
簡單來說,RESTful風格就是把請求參數(shù)變成()的一種風格。
SpringMVC處理方法的返回類型()主要在異步請求時使用,它只返回數(shù)據(jù),而不會跳轉視圖。
ModelAndView對象的()方法向模型對象中添加數(shù)據(jù)。
將請求消息數(shù)據(jù)與后臺方法參數(shù)建立連接的過程就是SpringMVC中的()。
Tomcat、Jetty、JBoss和GlassFish默認的Servlet名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