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中國籍某輪,龍骨安放時間為1985年7月18日,國家噸位:499,國際噸位:1290,主機功率:1800PS,非UMS船舶,持有船旗國簽發(fā)的最低配員證書,該證書上標(biāo)明該輪航區(qū)為:Unrestricted Voyage,該輪實際航行于中、日、韓航線。最低安全配員證書上的最低配員情況如下:
船長(1);大副(1);駕駛員(1);甲板值班水手(2);輪機長(1);輪機值班機工(1)。
該輪實際配備船員如下:
船長(1);大副(1);駕駛員(1);甲板值班水手(3);輪機長(1);輪機值班機工(3)。
查該輪的輪機日志,從日本某港到長江口某港的實際三天的航程中,輪機部均由值班機工值班,在值班輪機員一欄中均由值班機工簽名。
某散貨船船長149米、總噸8900,建造年月1995年1月1日,某安檢員登輪實施PSC檢查后,在PSC報告上開列缺陷如下:
1、未配備裝載儀;
2、未安裝艙底水阱高水位報警裝置;
3、無破損控制圖;
4、應(yīng)急電源無法在30分鐘內(nèi)使船舶自癱船狀態(tài)恢復(fù)至船舶推進;
5、機艙日用油柜使用圓柱型玻璃測量表;
7、船上油污應(yīng)急計劃未使用船上工作語言;
6、消防員裝備儲存處所無應(yīng)急照明;
7、船上油污應(yīng)急計劃未使用船上工作語言;
8、《油類記錄簿》記錄未使用英語或法語;
9、《連續(xù)概要記錄》記錄的船舶歷史未自2005年1月1日始;
10、白晝信號燈不能由船上應(yīng)急電源供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