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稱勞動群眾集體組織所有權,是集體組織對其財產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是全民所有制在法律上的表現,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享有的對國家財產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是財產所有人在法律規(guī)定的范圍內,對屬于他的財產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