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對其父母的后婚配偶稱繼父或繼母,夫對其妻與前夫所生的子女或妻對其夫與前妻所生的子女,稱繼子女。
指認領人確認非婚生子女為己身所出,從而確定雙方的親子身份和權利義務,認領分為自愿認領和強制認領。
婚生子女的對稱,指沒有婚姻關系的男女所生的子女,這種子女的父母不具有夫妻身份,子女是在婚姻關系以外受胎而出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