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題

【簡答題】

2008年1月8日,A以甲公司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且資不抵債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破產申請。1月21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產申請,指定了管理人,并發(fā)出公告,要求甲公司的所有債權人在5月21日之前申報債權。在申報債權到期日前,A申報到期債權1000萬元;B申報到期債權1000萬元,該債權附有乙公司提供的連帶責任保證;C申報債權50萬元,該債權在一年后到期;D申報債權1200萬元,該債權附有在甲公司一棟樓房上設定的抵押權。在6月1日召開的第一次債權人會議上,管理人和其他債權人認為:B的債權不應當申報,而應當由連帶保證人承擔;C的債權未到期,不能確認;D的債權有抵押擔保,無需申報確認。
6月10日,甲公司的控股股東E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請求對甲公司進行破產重整。人民法院審查后認為,該重整申請符合法律規(guī)定,裁定甲公司重整。隨后,D要求拍賣抵押樓房以清償自己的債權,被甲公司拒絕。重整期間,經甲公司申請,人民法院批準,甲公司在管理人監(jiān)督下自行管理公司財產和營業(yè)事務。6月30日,甲公司為維持營業(yè)正常進行,以其所有的另外一棟樓房設定抵押向銀行借款1000萬元。
10月1013,甲公司向人民法院和債權人會議提交了重整計劃草案。該草案的主要內容包括:
(1)一般債權人的債權僅償還60%,并且分兩年支付;
(2)公司股東將其擁有的50%的股份按照債權比例分配給一般債權人作為補償;
(3)抵押擔保債權人的債權在兩年后可以得到本金的全額支付;
(4)自破產申請受理開始,所有債權停止計算利息,債權人會議對上述重整計劃草案進行了分組表決。除擔保債權人組外,各類債權人組合出資人組都通過了重整計劃草案。甲公司在與擔保債權人組協(xié)商不成的情況下,申請人民法院批準了重整計劃草案。2009年5月,甲公司按照重整計劃規(guī)定的30%的支付比例清償第一筆債務之后,發(fā)現(xiàn)公司現(xiàn)金流嚴重不足,重整計劃無法繼續(xù)執(zhí)行。經管理人請求,人民法院裁定終止重整計劃的執(zhí)行,宣告?zhèn)鶆杖似飘a。甲公司請求一般債權人返還已經支付的30%的清償款。
要求:
根據上述內容,分別回答下列問題:

在第一次債權人會議上,管理人和其他債權人對B、C和D申報債權的異議是否成立?并分別說明理由。

答案: ①對B的異議不成立。根據規(guī)定,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后,對于負連帶責任的保證人,債權人有權直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題目列表

你可能感興趣的試題

問答題

【【簡答題】】

2008年1月8日,A以甲公司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且資不抵債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破產申請。1月21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產申請,指定了管理人,并發(fā)出公告,要求甲公司的所有債權人在5月21日之前申報債權。在申報債權到期日前,A申報到期債權1000萬元;B申報到期債權1000萬元,該債權附有乙公司提供的連帶責任保證;C申報債權50萬元,該債權在一年后到期;D申報債權1200萬元,該債權附有在甲公司一棟樓房上設定的抵押權。在6月1日召開的第一次債權人會議上,管理人和其他債權人認為:B的債權不應當申報,而應當由連帶保證人承擔;C的債權未到期,不能確認;D的債權有抵押擔保,無需申報確認。
6月10日,甲公司的控股股東E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請求對甲公司進行破產重整。人民法院審查后認為,該重整申請符合法律規(guī)定,裁定甲公司重整。隨后,D要求拍賣抵押樓房以清償自己的債權,被甲公司拒絕。重整期間,經甲公司申請,人民法院批準,甲公司在管理人監(jiān)督下自行管理公司財產和營業(yè)事務。6月30日,甲公司為維持營業(yè)正常進行,以其所有的另外一棟樓房設定抵押向銀行借款1000萬元。
10月1013,甲公司向人民法院和債權人會議提交了重整計劃草案。該草案的主要內容包括:
(1)一般債權人的債權僅償還60%,并且分兩年支付;
(2)公司股東將其擁有的50%的股份按照債權比例分配給一般債權人作為補償;
(3)抵押擔保債權人的債權在兩年后可以得到本金的全額支付;
(4)自破產申請受理開始,所有債權停止計算利息,債權人會議對上述重整計劃草案進行了分組表決。除擔保債權人組外,各類債權人組合出資人組都通過了重整計劃草案。甲公司在與擔保債權人組協(xié)商不成的情況下,申請人民法院批準了重整計劃草案。2009年5月,甲公司按照重整計劃規(guī)定的30%的支付比例清償第一筆債務之后,發(fā)現(xiàn)公司現(xiàn)金流嚴重不足,重整計劃無法繼續(xù)執(zhí)行。經管理人請求,人民法院裁定終止重整計劃的執(zhí)行,宣告?zhèn)鶆杖似飘a。甲公司請求一般債權人返還已經支付的30%的清償款。
要求:
根據上述內容,分別回答下列問題:

在第一次債權人會議上,管理人和其他債權人對B、C和D申報債權的異議是否成立?并分別說明理由。

答案: ①對B的異議不成立。根據規(guī)定,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后,對于負連帶責任的保證人,債權人有權直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問答題

【簡答題】

2008年1月8日,A以甲公司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且資不抵債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破產申請。1月21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產申請,指定了管理人,并發(fā)出公告,要求甲公司的所有債權人在5月21日之前申報債權。在申報債權到期日前,A申報到期債權1000萬元;B申報到期債權1000萬元,該債權附有乙公司提供的連帶責任保證;C申報債權50萬元,該債權在一年后到期;D申報債權1200萬元,該債權附有在甲公司一棟樓房上設定的抵押權。在6月1日召開的第一次債權人會議上,管理人和其他債權人認為:B的債權不應當申報,而應當由連帶保證人承擔;C的債權未到期,不能確認;D的債權有抵押擔保,無需申報確認。
6月10日,甲公司的控股股東E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請求對甲公司進行破產重整。人民法院審查后認為,該重整申請符合法律規(guī)定,裁定甲公司重整。隨后,D要求拍賣抵押樓房以清償自己的債權,被甲公司拒絕。重整期間,經甲公司申請,人民法院批準,甲公司在管理人監(jiān)督下自行管理公司財產和營業(yè)事務。6月30日,甲公司為維持營業(yè)正常進行,以其所有的另外一棟樓房設定抵押向銀行借款1000萬元。
10月1013,甲公司向人民法院和債權人會議提交了重整計劃草案。該草案的主要內容包括:
(1)一般債權人的債權僅償還60%,并且分兩年支付;
(2)公司股東將其擁有的50%的股份按照債權比例分配給一般債權人作為補償;
(3)抵押擔保債權人的債權在兩年后可以得到本金的全額支付;
(4)自破產申請受理開始,所有債權停止計算利息,債權人會議對上述重整計劃草案進行了分組表決。除擔保債權人組外,各類債權人組合出資人組都通過了重整計劃草案。甲公司在與擔保債權人組協(xié)商不成的情況下,申請人民法院批準了重整計劃草案。2009年5月,甲公司按照重整計劃規(guī)定的30%的支付比例清償第一筆債務之后,發(fā)現(xiàn)公司現(xiàn)金流嚴重不足,重整計劃無法繼續(xù)執(zhí)行。經管理人請求,人民法院裁定終止重整計劃的執(zhí)行,宣告?zhèn)鶆杖似飘a。甲公司請求一般債權人返還已經支付的30%的清償款。
要求:
根據上述內容,分別回答下列問題:

甲公司能否拒絕D為清償自己的債權而拍賣抵押樓房的要求?并說明理由。

答案:

甲公司可以拒絕D的要求。根據規(guī)定,在重整期間,對債務人的獨定財產享有的擔保權應暫停行使。

問答題

【簡答題】

2008年1月8日,A以甲公司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且資不抵債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破產申請。1月21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產申請,指定了管理人,并發(fā)出公告,要求甲公司的所有債權人在5月21日之前申報債權。在申報債權到期日前,A申報到期債權1000萬元;B申報到期債權1000萬元,該債權附有乙公司提供的連帶責任保證;C申報債權50萬元,該債權在一年后到期;D申報債權1200萬元,該債權附有在甲公司一棟樓房上設定的抵押權。在6月1日召開的第一次債權人會議上,管理人和其他債權人認為:B的債權不應當申報,而應當由連帶保證人承擔;C的債權未到期,不能確認;D的債權有抵押擔保,無需申報確認。
6月10日,甲公司的控股股東E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請求對甲公司進行破產重整。人民法院審查后認為,該重整申請符合法律規(guī)定,裁定甲公司重整。隨后,D要求拍賣抵押樓房以清償自己的債權,被甲公司拒絕。重整期間,經甲公司申請,人民法院批準,甲公司在管理人監(jiān)督下自行管理公司財產和營業(yè)事務。6月30日,甲公司為維持營業(yè)正常進行,以其所有的另外一棟樓房設定抵押向銀行借款1000萬元。
10月1013,甲公司向人民法院和債權人會議提交了重整計劃草案。該草案的主要內容包括:
(1)一般債權人的債權僅償還60%,并且分兩年支付;
(2)公司股東將其擁有的50%的股份按照債權比例分配給一般債權人作為補償;
(3)抵押擔保債權人的債權在兩年后可以得到本金的全額支付;
(4)自破產申請受理開始,所有債權停止計算利息,債權人會議對上述重整計劃草案進行了分組表決。除擔保債權人組外,各類債權人組合出資人組都通過了重整計劃草案。甲公司在與擔保債權人組協(xié)商不成的情況下,申請人民法院批準了重整計劃草案。2009年5月,甲公司按照重整計劃規(guī)定的30%的支付比例清償第一筆債務之后,發(fā)現(xiàn)公司現(xiàn)金流嚴重不足,重整計劃無法繼續(xù)執(zhí)行。經管理人請求,人民法院裁定終止重整計劃的執(zhí)行,宣告?zhèn)鶆杖似飘a。甲公司請求一般債權人返還已經支付的30%的清償款。
要求:
根據上述內容,分別回答下列問題:

在重整期間,甲公司為向銀行借款而以其所有的另外一棟樓房提供擔保的做法是否合法?并說明理由。

答案:

甲公司的做法合法。根據規(guī)定,在重整期間,債務人或者管理人繼續(xù)營業(yè)而借款的,可以為該借款設定擔保。

問答題

【簡答題】

2008年1月8日,A以甲公司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且資不抵債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破產申請。1月21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產申請,指定了管理人,并發(fā)出公告,要求甲公司的所有債權人在5月21日之前申報債權。在申報債權到期日前,A申報到期債權1000萬元;B申報到期債權1000萬元,該債權附有乙公司提供的連帶責任保證;C申報債權50萬元,該債權在一年后到期;D申報債權1200萬元,該債權附有在甲公司一棟樓房上設定的抵押權。在6月1日召開的第一次債權人會議上,管理人和其他債權人認為:B的債權不應當申報,而應當由連帶保證人承擔;C的債權未到期,不能確認;D的債權有抵押擔保,無需申報確認。
6月10日,甲公司的控股股東E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請求對甲公司進行破產重整。人民法院審查后認為,該重整申請符合法律規(guī)定,裁定甲公司重整。隨后,D要求拍賣抵押樓房以清償自己的債權,被甲公司拒絕。重整期間,經甲公司申請,人民法院批準,甲公司在管理人監(jiān)督下自行管理公司財產和營業(yè)事務。6月30日,甲公司為維持營業(yè)正常進行,以其所有的另外一棟樓房設定抵押向銀行借款1000萬元。
10月1013,甲公司向人民法院和債權人會議提交了重整計劃草案。該草案的主要內容包括:
(1)一般債權人的債權僅償還60%,并且分兩年支付;
(2)公司股東將其擁有的50%的股份按照債權比例分配給一般債權人作為補償;
(3)抵押擔保債權人的債權在兩年后可以得到本金的全額支付;
(4)自破產申請受理開始,所有債權停止計算利息,債權人會議對上述重整計劃草案進行了分組表決。除擔保債權人組外,各類債權人組合出資人組都通過了重整計劃草案。甲公司在與擔保債權人組協(xié)商不成的情況下,申請人民法院批準了重整計劃草案。2009年5月,甲公司按照重整計劃規(guī)定的30%的支付比例清償第一筆債務之后,發(fā)現(xiàn)公司現(xiàn)金流嚴重不足,重整計劃無法繼續(xù)執(zhí)行。經管理人請求,人民法院裁定終止重整計劃的執(zhí)行,宣告?zhèn)鶆杖似飘a。甲公司請求一般債權人返還已經支付的30%的清償款。
要求:
根據上述內容,分別回答下列問題:

人民法院在擔保債權人對重整計劃草案有異議的情況下,批準重整計劃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規(guī)定?并說明理由。

答案: 人民法院批準重整計劃的做法不符合規(guī)定。根據規(guī)定,有財產擔保的債權人將獲得全額清償,其因延期清償所受的損失將得到公平補償,...
問答題

【簡答題】

2008年1月8日,A以甲公司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且資不抵債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破產申請。1月21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產申請,指定了管理人,并發(fā)出公告,要求甲公司的所有債權人在5月21日之前申報債權。在申報債權到期日前,A申報到期債權1000萬元;B申報到期債權1000萬元,該債權附有乙公司提供的連帶責任保證;C申報債權50萬元,該債權在一年后到期;D申報債權1200萬元,該債權附有在甲公司一棟樓房上設定的抵押權。在6月1日召開的第一次債權人會議上,管理人和其他債權人認為:B的債權不應當申報,而應當由連帶保證人承擔;C的債權未到期,不能確認;D的債權有抵押擔保,無需申報確認。
6月10日,甲公司的控股股東E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請求對甲公司進行破產重整。人民法院審查后認為,該重整申請符合法律規(guī)定,裁定甲公司重整。隨后,D要求拍賣抵押樓房以清償自己的債權,被甲公司拒絕。重整期間,經甲公司申請,人民法院批準,甲公司在管理人監(jiān)督下自行管理公司財產和營業(yè)事務。6月30日,甲公司為維持營業(yè)正常進行,以其所有的另外一棟樓房設定抵押向銀行借款1000萬元。
10月1013,甲公司向人民法院和債權人會議提交了重整計劃草案。該草案的主要內容包括:
(1)一般債權人的債權僅償還60%,并且分兩年支付;
(2)公司股東將其擁有的50%的股份按照債權比例分配給一般債權人作為補償;
(3)抵押擔保債權人的債權在兩年后可以得到本金的全額支付;
(4)自破產申請受理開始,所有債權停止計算利息,債權人會議對上述重整計劃草案進行了分組表決。除擔保債權人組外,各類債權人組合出資人組都通過了重整計劃草案。甲公司在與擔保債權人組協(xié)商不成的情況下,申請人民法院批準了重整計劃草案。2009年5月,甲公司按照重整計劃規(guī)定的30%的支付比例清償第一筆債務之后,發(fā)現(xiàn)公司現(xiàn)金流嚴重不足,重整計劃無法繼續(xù)執(zhí)行。經管理人請求,人民法院裁定終止重整計劃的執(zhí)行,宣告?zhèn)鶆杖似飘a。甲公司請求一般債權人返還已經支付的30%的清償款。
要求:
根據上述內容,分別回答下列問題:

在終止執(zhí)行重整計劃后,甲公司能否請求一般債權人返還已清償的款項?并說明理由。

答案: 甲公司不能請求一般債權人返還已經清償的款項。根據規(guī)定,人民法院裁定終止重整計劃的,債權人因執(zhí)行重整計劃所受的清償仍然有效...
微信掃碼免費搜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