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折衷原則,是指在確定商標權的成立時,兼顧使用與注冊這兩種事實,商標權既可因注冊而產生,也可因使用而成立。
即注冊取得商標權原則,是指商標權因注冊事實而成立,只有注冊商標才能取得商標權。
即使用取得商標權原則,是指商標權因商標的使用而自然產生,商標權根據(jù)商標的使用事實而得以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