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題長河公司是一家大型國有控股企業(yè),該公司發(fā)生以下情況: (1)2007年3月,公司董事長胡某主持召開董事會會議,研究進一步加強會計工作問題。根據(jù)公司經理的提名,會議決定增設1名副經理主管財會工作,現(xiàn)任的總會計師配合其工作。 (2)2007年5月,公司會計科負責收入、費用賬目登記工作的會計張某提出休產假。因會計科長出差在外,主管財會工作的副經理指定出納員兼管張某的工作,并讓出納員與張植樹自行辦理會計工作交接手續(xù)。 (3)2007年12月,公司產品滯銷善仍無根本改變,虧損已成定局。公司董事長胡某指使會計科在會計報表上做一些“技術處理確?!睂崿F(xiàn)“年初定下的盈利40萬元的目標。會計科遵照辦理。 (4)2008年2月,公司財務會計報告經主管財會工作的副經理、總會計師、會計科長簽名并蓋章后報出,公司董事長胡某未在財務會計報千上簽章。 要求:根據(jù)上述情況和會計法律制度的有關規(guī)定,回答下列問題:該公司增設主管財會工作的副經理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規(guī)定?簡要說明理由。

您可能感興趣的試卷

你可能感興趣的試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