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對國際政治行為主體相互關系中行為范圍的限定。這一原則表明,國際政治諸行為主體的內政與對外關系有明確的界限。
在國際政治中,諸行為主體相互作用關系表現為多層次、多方面、多渠道、多種方式、多種行為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