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權出讓,應當簽訂書面出讓合同。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與土地使用者簽訂。
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最高年限由國務院規(guī)定。
土地使用權出讓,可以采取拍賣、招標或者雙方協(xié)議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