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出國留學人員就讀學校的錄取通知書(或入學通知書)、學習期間學雜費、生活費的學校證明材料對于留學人員尚未獲得留學學校入學通知書的,借款人應提供留學人員已申請出國留學相應的證明材料(如與留學中介/留學咨詢公司簽署的代理協議和收據等)。
B.借款人與出國留學人親屬關系證明材料(戶口本或親屬關系證明)。
C.對于留學人員已出國在讀的,借款人應提供留學人員的護照、留學簽證、出入境記錄以及最近1年內的學費繳納憑證。留學學校入學通知書、學生證、留學學校出具的其他費用繳納憑證、留學人員名下的信用卡賬單等作為輔助材料。
D.對于借款人提供的外文材料,應一并提供相應的翻譯件(分行有自行翻譯能力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