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自然資源權屬主體根據(jù)一定的法律事實獲得某資源的所有權,從而可以對該自然資源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是指法律對自然資源調查的主體、對象、范圍、內容、程序方法和調查結果的效力所作的規(guī)定,是自然資源調查的法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