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題某一納稅年度,甲國居民來自甲國所得為80000美元,來自乙國的所得為20000美元。甲國實行超額累進稅率,即所得8000美元以下(含)的稅率為零;所得8000—20000美元的稅率為10%;所得20000—50000美元的稅率為20%;所得50000—80000美元的稅率為30%;所得80000美元以上的稅率為40%。乙國實行20%的比例稅率。用全額免稅法計算該居民在該納稅年度的納稅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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