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留置物滅失、被征收;(2)主債權消滅;(3)留置權人喪失對留置物的占有;(4)債務人另行提出其他相當?shù)膿!?/p>
留置權實際上發(fā)生二次效力,因此留置權的實現(xiàn)可以分為兩個階段:(1)留置財產(chǎn);(2)以留置財產(chǎn)的價值優(yōu)先受償。
定金的數(shù)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定金合同(必須是書面合同)從實際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最新試題
簡述被繼承人所欠債務的處理原則。
簡述合同的格式條款。
非專利技術的可分為()。
簡述留置權消滅的原因。
簡述借用合同的特征。
簡述商標權的轉讓。
簡述不構成不當?shù)美臈l件。
簡述繼承權的行使的情況。
簡述要約不生效力或效力終止的情形。
簡述合同中止履行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