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自2017年11月30日起至2018年11月30日 B.自2017年12月3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 C.自2017年11月30日起至2020年11月30日 D.自2017年12月3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A.排除妨礙請求權 B.支付贍養(yǎng)費請求權 C.消除危險請求權 D.支付房屋租金請求權
A.該案件應當公開審理 B.該案件不應當公開審理 C.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后決定是否公開審理 D.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的,可以不公開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