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兩種技術貿易所適用的法律不同 (2)兩種技術貿易對當事人的資格要求不同 (3)兩種技術貿易對技術項目的管理不同
(1)支付使用費的時間較晚。 (2)使用費總量與利用技術的效果直接聯系。 (3)許可方提供技術服務和技術協助積極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