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題在無稅的情況下,美國許可方向中國企業(yè)轉讓某項技術,索取的使用費為1500000美元,但實際上中國所得稅稅率為20%,美國所得稅稅率為45%。使用費仍為1500000美元,如果采用“申請抵免”的方法來解決雙重征稅的問題,那么美國許可方應分別向中國政府和美國稅務部門交納多少所得稅?向美國申請抵免的是哪部分金額?美許可方最終實際所得使用費應為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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