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生產三種產品,報告期生產量甲產品為1 200臺、乙產品72噸、丙產品1 800件,生產成本依次為11 000元/臺、8 000元/噸和2 100元/件,出廠價格依次為12 000元/臺、9 200元/噸、2 300元/件;基期產量分別為1 000臺、70噸、2 000件,生產成本11 500元/臺、7 500元/噸、2 200元/件,出廠價格分別為12 100元/臺、8 500元/噸、2 300元/件。 計算:
(1)產量個體指數;
(2)成本個體指數;
(3)出廠價格個體指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