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題
【案例分析題】張老漢住在某市某區(qū),有二子一女,分別是張山、張水、張燕。張山與其父親同住一個城市,張水與張燕在外地工作。張老漢立一遺囑交給其女張燕。遺囑中說,其遺產(chǎn)房屋全部由張燕繼承。張老漢去世后,喪葬費用均由張山承擔。張山為其父辦完喪事后,便將其父遺留的房屋賣給了李海,得價款6萬元。張水回來后,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繼承遺產(chǎn)。在訴訟過程中,張水因病死亡,張水之子張明和女兒張紅要求參加訴訟。某市某區(qū)法院受理此案后,張燕也從外地趕來,在該法院尚未開始審理時向該法院遞交訴狀,并附有其父遺囑,請求該法院將房屋判給自己。張山、張水、張燕、李海、張明、張紅在訴訟中各處于什么樣的訴訟地位?
答案:
張山是被告,因為他侵犯了張水與張燕的繼承權(quán);張水是原告,但死亡之后,他的訴訟權(quán)利義務(wù)便發(fā)生了轉(zhuǎn)移,張明和張紅因訴訟權(quán)利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