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這是一附條件的贈與合同 B.這是一附期限的贈與合同 C.這是一附負擔的贈與合同 D.該合同為無效合同,所附條件不合法
A.甲公司的要約沒有說明承諾期限的起算點或起算方法,要約沒有任何法律效力 B.承諾期限的起算日是4月2日,因為其是在4月2日作出要約的意思表示的 C.從4月2日起算4月17日為第15天,而甲公司是4月19日才收到乙紡織廠的“承諾”的,由于此“承諾”不是在有效期限內(nèi)作出的,所以無效 D.承諾期限的起算點應(yīng)按投郵日期即郵戳日期4月4日起算,所以,到4月19日才是第15天,這樣承諾即在有效期限內(nèi)作出,合同當然有效成立,甲公司應(yīng)負違約責任
A.車間沒有民事權(quán)利能力,而當事人是合同的成立要件之一,故合同不成立 B.該車間不具備訴訟主體資格,只能由其所屬的針織廠來享有權(quán)利和承當義務(wù),負民事責任 C.合同不能成立,故其不能具有法律上的拘束力 D.化纖廠要承當締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