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層級分類法; 2.對象分類法; 3.性質分類法。
1.蓋拉德定義; 2.桑德斯定義; 3.中國標準定義; 4.國際標準化組織定義。
1.統一是為了確定一組對象的一致規(guī)范; 2.統一的原則是功能等效性; 3.統一具有相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