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題

甲、乙、丙、丁共同成立A有限責任公司(簡稱A公司),各方簽訂協議如下:
(1)公司注冊資本為100萬元,甲以貨幣金額為20萬元;乙以其所有的商標專利技術出資,作價30萬元(有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證明);丙善于經營管理,則以勞務出自,作價20萬元;丁以其所有的商業(yè)用房作價30萬元出資(有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證明)。
(2)董事會由股東會選舉產生,丙擔任董事長,并由丙招聘和任命總經理、財務負責人。
(3)公司設立監(jiān)事會,監(jiān)事會由7人組成,其中有2名職工代表。
A公司于2010年1月登記成立。5月,為完善公司經營管理制度,董事會議通過修改公司章程的決議,并決定從通過之日起執(zhí)行。
根據上述內容,分別回答下列問題:

股東出資方式和比例是否合法?并說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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