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2011年會計核算的利潤為100萬元,經稅務局檢查,發(fā)現(xiàn)如下事項: (1)全年銷售收入8000萬,已扣除銷貨回扣260萬元、銷售折讓100萬元; (2)管理費用400萬元,其中包括一次性列支空調購置費50萬元(折舊年限5年,不計殘值),向關聯(lián)企業(yè)支付的管理費30萬元; (3)銷售費用1000萬元,其中包括廣告費700萬元,贊助支出100萬元; (4)逾期兩年的一筆包裝物押金3.51萬元未及時清理; (5)財務費用400萬元,其中包括向其他企業(yè)借款200萬元而支付的年利息30萬元(銀行同期年利率為10%),向銀行借款逾期還款加收的罰息10萬元。 (6)營業(yè)外支出200萬元,其中向縣教育局捐贈60萬元,工商部門罰款5萬元,轉讓資產凈損失25萬元; 試計算該公司當年應納的企業(yè)所得稅。
某貿易公司2011年度有關經營資料如下: (1)全年銷售收入8000萬元; (2)銷售成本5400萬元,其中職工工資1500萬元,福利費200萬元,教育經費50萬元; (3)繳納增值稅850萬元,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85萬元; (4)管理費用400萬元,其中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業(yè)務招待費50萬元,新產品研發(fā)費用180萬元; (5)銷售費用500萬元,其中廣告費300萬元,業(yè)務宣傳費60萬元,贊助支出40萬元; (6)投資收益10萬元,其中國庫券利息收入4萬元,轉讓非上市公司股票收入6萬元; (7)當年企業(yè)境外分支機構獲得應納稅所得500萬元,已在境外繳納所得稅120萬元; 已知該企業(yè)1-12月份已預繳所得稅200萬元。試計算該企業(yè)當年度匯算清繳時應退(補)的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