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綁架后撕票殺害人質B.投放毒物C.制造毒品1千克D.故意傷害致人重傷
A.新刑法不具溯及力,應依行為時刑法即79年刑法對其定罪B.新刑法不具溯及力,因陳某案已于新刑法生效之前審結C.新刑法不具有溯及力,但可考慮新刑法的因素對陳某判刑從輕或減輕D.新刑法具有溯及力,應按“從舊兼從輕原則”判決其不負刑事責任
A.我國普通公民甲在我國領域外犯罪,按照我國刑法的規(guī)定,該罪應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我國司法機關對甲無管轄權。B.我國軍人乙某在鄰國A 國旅游期間對韓國人B 某實施一侵害行為,該行為按A 國刑法不構成犯罪,但按我國刑法規(guī)定則構成犯罪,應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則對乙某行為不適用我國刑法。C.毒販丙某(C 國人)來我國旅游,雖然丙某不是我國公民,亦從未在我國境內販毒,但對其販毒行為仍可適用我國刑法。D.丁某因犯故意殺人罪在國外已受過刑罰處罰,如其回國,不可再受我國刑法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