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和李女士正在辦理離婚手續(xù)。兩人結婚時各有財產(chǎn)40萬元和20萬元,離婚時各自名下財產(chǎn)分別為100萬元和60萬元,增加部分均為二人工作所得。若二人從未對財產(chǎn)所有權進行約定,離婚時共同財產(chǎn)平均分配,李女士可再向王先生請求的財產(chǎn)為()。
A.10萬元
B.20萬元
C.30萬元
D.40萬元
正確答案:A
知識點:離婚時財產(chǎn)分割解析:夫妻婚姻存續(xù)期間的共同財產(chǎn):(100-40)+(60-20)=100萬元雙方各應分得:100/2=50萬元妻子可向丈夫請求:50-(60-20)=10萬元
B.20萬元
C.30萬元
D.40萬元
正確答案:A
知識點:離婚時財產(chǎn)分割解析:夫妻婚姻存續(xù)期間的共同財產(chǎn):(100-40)+(60-20)=100萬元雙方各應分得:100/2=50萬元妻子可向丈夫請求:50-(60-20)=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