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2月23日,A公司與B公司簽訂一份買賣合同,該合同約定A公司向B公司購買2000噸螺紋鋼材,每噸價格為2800元(含增值稅);由C公司于2003年5月28日一次向A公司交貨;A公司在合同簽訂之日起7日內(nèi)以銀行承兌匯票方式一次付清560萬元價款,該銀行承兌匯票的付款日期為承兌后6個月。
2002年12月28日,A公司向其開戶的D銀行申請銀行承兌匯票承兌,并獲該銀行同意,同日開出于2003年6月28日付款、金額為560萬元的銀行承兌匯票。B公司收到該匯票后,即將其背書轉(zhuǎn)讓給E公司,以支付所欠貨款。A公司為開出上述銀行承兌匯票,向D銀行交付了該匯票金額50%的保證金。
2003年5月,因鋼材價格上漲,C公司以此為由而未按時向A公司交貨。A公司在上述銀行承兌匯票付款到期日,未按照約定在D銀行開戶的賬戶內(nèi)存足除保證金之外的280萬元承兌金額。E公司持上述銀行承兌匯票請求D銀行付款時,D銀行以A公司未存足承兌金額為由拒絕付款。
要求:
(l)A公司與B公司在合同中約定由C公司交貨是否符合規(guī)定?并說明理由。C公司不按時交貨,A公司應當向誰請求承擔違約責任?
(2)A公司未按照約定在D銀行開立的賬戶內(nèi)存足相應的承兌金額,根據(jù)支付結算制度的有關規(guī)定,應當受到何種經(jīng)濟處罰?
(3)D銀行拒絕向E公司付款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說明理由。如果D銀行拒絕付款的理由不成立,根據(jù)票據(jù)法的有關規(guī)定,E公司可以請求D銀行清償?shù)目铐棸男﹥?nèi)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