燈具內的載流部件,其相對于任何其他部件或地的電壓是特低電壓(不超過50V交流均方根值)。
II類燈具的符號適用于設計成具有雙絕緣或加強絕緣保護的燈具,根據(jù)GB7000.1標準條款的規(guī)定,II類燈具的符號為:符號的高度應不小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