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住院醫(yī)師皮膚性病科呼吸內科問答題每日一練(2016.10.16)

來源:考試資料網(wǎng)
1.問答題

中國證監(jiān)會2009年7月在對甲上市公司(以下簡稱“甲公司”)進行例行檢查中,發(fā)現(xiàn)以下事實:(1)2009年2月,甲公司擬為控股股東A企業(yè)2000萬元的銀行貸款提供擔保。甲公司股東大會對該項擔保進行表決時,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的表決權總數(shù)為15000萬股,其中包括A企業(yè)所持的6000萬股。A企業(yè)未參與表決,其他股東的贊成票為5000萬股,反對票為4000萬股。
(2)2009年3月,甲公司擬為乙公司2億元的銀行貸款提供擔保,該擔保數(shù)額達到了甲公司資產(chǎn)總額的35%。甲公司股東大會對該項擔保進行表決時,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的表決權總數(shù)為15000萬股,表決結果為贊成票為9000萬股、反對票為6000萬股。
(3)2009年4月,甲公司擬租用股東B企業(yè)的設備。根據(jù)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甲公司董事會對該租賃事項進行表決時,有關表決情況如下:甲公司董事會由6名董事組成,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人數(shù)為5人,其中包括B企業(yè)的派出董事王某。王某未參加投票表決,董事會的表決結果為3票贊成、1票反對。
(4)2009年5月,甲公司擬為丙公司200萬元的銀行貸款提供擔保。根據(jù)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甲公司董事會對該擔保事項進行表決時,有關表決情況如下:甲公司董事會由6名董事組成,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人數(shù)為5人,董事會的表決結果為3票贊成、2票反對。
要求:根據(jù)上述內容,分別回答下列問題:
(1)根據(jù)本題要點(1)所提示的內容,指出甲公司股東大會能否通過為A企業(yè)的擔保事項?并說明理由。
(2)根據(jù)本題要點(2)所提示的內容,指出甲公司股東大會能否通過為乙公司的擔保事項?并說明理由。
(3)根據(jù)本題要點(3)所提示的內容,指出甲公司董事會能否通過與B企業(yè)的租賃事項?并說明理由。
(4)根據(jù)本題要點(4)所提示的內容,指出甲公司董事會能否通過為丙公司的擔保事項?并說明理由。

2.問答題

榮昌針織總廠(以下簡稱“榮昌廠”)始建于50年代初期,屬地方國有企業(yè),因經(jīng)營管理不善,長期虧損,已嚴重不能清償?shù)狡趥鶆铡?996年9月1日,該廠向人民法院提出了破產(chǎn)申請,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依照法定程序,于1996年12月20日宣布榮昌廠破產(chǎn),并于同年12月25日成立了清算組接管榮昌廠。隨后,清算組對榮昌廠的財產(chǎn)進行了清理,有關清理情況如下:
(1)榮昌廠資產(chǎn)總額為6000萬元(變現(xiàn)價值),其中:流動資產(chǎn)1000萬元,長期投資800萬元,固定資產(chǎn)4000萬元,其他資產(chǎn)200萬元;負債總額為12000萬元,其中:流動負債11000萬元,長期負債1000萬元。
(2)榮昌廠流動負債的具體情況為:
①應付職工工資及勞動保險費200萬元,應交稅金500萬元;
②短期借款4200萬元。其中:1995年10月5日,以榮昌廠廠房,A機器設備作抵押,向中國建設銀行榮昌支行共貸款2200萬元;1996年2月1日向中國工商銀行榮昌支行信用貸款2000萬元。
③應付賬款3100萬元。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a)欠宏達公司1994年9月到期貨款160萬元。宏達公司經(jīng)多次催交后無效后,起訴于人民法院,1996年8月2日,人民法院經(jīng)過二審審理,判決榮昌廠支付宏達公司欠款及違約金和賠償金等共計200萬元,隨后將榮昌廠辦公樓予以查封,擬用于抵償宏達公司的債權。人民法院受理榮昌廠破產(chǎn)申請時,此判決正在執(zhí)行之中。
(b)欠華天公司1995年6月到期貨款100萬元。華天公司經(jīng)多次催交無效后,于1996年8月10日起訴于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受理榮昌廠破產(chǎn)申請時,此案正在審理之中。
(c)欠萬達公司1996年5月5日到期的貨款150萬元。1996年6月5日,應萬達公司的要求,榮昌廠與萬達公司簽訂了一份擔保合同,擔保合同約定:若1996年8月5日榮昌廠不能支付萬達公司150萬元欠款,則以榮昌廠廠房B折價抵償萬達公司欠款。
(d)其他流動負債合計3000萬元。
(3)經(jīng)評估確認:榮昌廠廠房A變現(xiàn)價值為500萬元,廠房B變得價值為200萬元,辦公樓變現(xiàn)價值為300萬元,機器設備變現(xiàn)價值為1400萬元。
(4)榮昌廠在破產(chǎn)程序中支付的破產(chǎn)費用為100萬元。
要求:
根據(jù)以上事實,在不考慮債權利息的情況下,請分別回答下列問題:
(1)中國建設銀行榮昌支行的破產(chǎn)債權額是多少?
(2)榮昌廠欠宏達公司、華大公司、萬達公司的貨款是否屬于破產(chǎn)債權?為什么?
(3)榮昌廠的破產(chǎn)財產(chǎn)應為多少?依照破產(chǎn)法的規(guī)定應按何種順序分配。
(4)中國工商銀行榮昌支行應分配的財產(chǎn)具體數(shù)額為多少?(角、分省略)

3.問答題

甲、乙共同成立A有限責任公司(簡稱A公司),注冊資本200萬元,其中,甲持有60%股權,乙持有40%股權。2008年8月25日,A公司聘請李某擔任公司總經(jīng)理,負責公司日常經(jīng)營管理。雙方約定,除基本工資外,李某可從公司每年稅后利潤中提取l%作為獎金。同時,A公司股東會決議:同意李某向A公司增資20萬元,其中,李某以其姓名作價10萬元出資,其余10萬元出資以李某未來從A公司應分配的獎金中分期繳納。
2009年1月初,乙要求退資。經(jīng)股東會同意,l月20日,A公司與乙簽訂退資協(xié)議,約定A公司向乙返還80萬元出資款。l月28目,A公司向乙支付80萬元后,在股東名冊上將乙除名,I司H,1-,A公司宣布減資80萬元,并向債權人發(fā)出了通知和公告。債權人丙接到通知后,當即提出異議,認為股東出資后不得撤回,并要求A公司立即清償債務。A公司則以丙的債權尚未到期為由拒絕清償。
根據(jù)上述內容,分別回答下列問題:
(1)李某可否以姓名出資?并說明理由。
(2)李某以未來從A公司可分得的獎金分期繳納出資款是否符合法律規(guī)定?并說明理由。
(3)丙以股東出資后不得撤回為由反對乙退資的主張是否成立?并說明理由。
(4)丙是否有權要求A公司清償未到期債務?并說明理由。

4.問答題

甲、乙共同成立A有限責任公司(簡稱A公司),注冊資本200萬元,其中,甲持有60%股權,乙持有40%股權。2008年8月25日,A公司聘請李某擔任公司總經(jīng)理,負責公司日常經(jīng)營管理。雙方約定,除基本工資外,李某可從公司每年稅后利潤中提取1%作為獎金。
同時,A公司股東會決議;同意李某向A公司增資20萬元,其中,李某以其姓名作價10萬元出資,其余10萬元出資以李某未來從A公司應分配的獎金中分期繳納。
2009年1月初,乙要求退資。經(jīng)股東會同意,1月20日,A公司與乙簽訂退資協(xié)議,約定A公司向乙返還80萬元出資款。
1月28日,A公司向乙支付80萬元后,在股東名冊上將乙除名,同時,A公司宣布減資80萬元,并向債權人發(fā)出了通知和公告。債權人丙接到通知后,當即提出異議,認為股東出資側后中不得撤回,并要求A公司立即清償債務。A公司則以丙的債權尚未到期為由拒絕清償。
要求:
根據(jù)上述內容,分別回答下列問題:
(1)李某可否以姓名出資?并說明理由。
(2)李某以未來從A公司可分得的獎金分期繳納出資款是否符合法律規(guī)定?并說明理由。
(3)丙以股東出資后不得撤回為由反對乙退資的主張是否成立?并說明理由。
(4)丙是否有權要求A公司清償未到期債務?并說明理由。

5.問答題

2006年7月10日,甲與乙訂立買賣合同,以500萬元的價格向乙購買一套精裝修住房。當日,甲支付了40萬元定金,乙將房屋交付給甲。雙方約定:甲應于8月1日前付清余款;乙應在收到余款后兩日內辦理房屋過戶手續(xù)。7月15日,當?shù)赝唤堤卮蟊┯?,該房屋被淹沒,損失額達60萬元。甲認為該損失應當由乙承擔。8月1日,甲向乙支付余款時直接扣除60萬元,僅付400萬元,同時要求乙辦理房屋過戶手續(xù)。乙收到上述款項后拒絕辦理房屋過戶手續(xù)。后經(jīng)協(xié)商,甲于8月20曰再向乙支付30萬元,同日,乙將房屋過戶至甲的名下。
2006年11月1日,甲將房屋出租給丙,約定租期1年,但雙方未依法辦理登記備案手續(xù)。租期屆滿后,丙將房屋交還甲,但以房屋租賃合同未登記備案因而無效為由,拒絕支付所欠剩余租金。
2008年4月1日,甲與丁訂立房屋買賣合同,約定價款600萬元。丁依約于4月5日付清了全部價款,甲將房屋鑰匙交給丁。但甲與丁在辦理過戶登記時,登記機構因電腦系統(tǒng)發(fā)生故障停止辦公,申請未被受理。因丁需緊急出差,雙方遂約定待丁回來之后再辦理房屋過戶登記手續(xù)。
2008年4月10目,不知甲、丁之間已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戊向甲表示愿以650萬元的價格購買其房屋。甲同意,即刻與戊訂立了房屋買賣合同。戊于次日付清了全部房款。雙方于4月15日辦理完畢過戶登記手續(xù)。
4月20目,丁出差歸來,要求甲盡快辦理房屋過戶手續(xù)。甲告知丁已將房屋賣給他人,愿意退還丁600萬元并要求解除合同。丁當即拒絕,堅持要甲辦理過戶手續(xù)。2008年5月10日,丁在確悉房屋已過戶至戊名下時,以自己與甲訂約在先,甲、戊之間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效為由,要求甲、戊退還房屋。戊則認為,由于甲、丁未辦理房屋過戶手續(xù),所以他們之間的房屋買賣合同尚未發(fā)生效力。
根據(jù)上述內容,分別回答下列問題:
(1)甲提出的60萬元房屋損失應由乙承擔的主張是否成立?并說明理由。
(2)甲于2006年8月1日向乙支付400萬元房款后,乙是否有權拒絕為之辦理房屋過戶登記手續(xù)?并說明理由。
(3)甲與丙之間的房屋租賃合同是否有效?并說明理由。
(4)甲與丁之間的房屋買賣合同是否發(fā)生效力?并說明理由。
(5)甲與戊之間的房屋買賣合同是否有效?戊是否取得了房屋所有權?并分別說明理由。
(6)丁若請求人民法院判決甲返還房屋,能否得到支持?并說明理由。
(7)丁對甲的訴訟時效何時屆滿?并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