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某施工單位承擔了一冶煉廠房的建筑安裝工程項目,甲乙雙方簽訂的關于工程價款的合同內容包括:
(1)廠房建筑安裝工程造價660萬元,材料及設備費占施工產(chǎn)值的比重為60%;
(2)工程預付款為該廠房建筑安裝工程總造價的20%,工程實施后,工程預付款從未施工工程尚需的主要材料及構件的價值相當于工程預付款數(shù)額時起扣,從每月結算工程價款中按材料和設備占施工產(chǎn)值的比重扣低工程預付款,竣工前全部扣清;
(3)工程進度款逐月計算;
(4)工程保修金為工程造價3%,竣工結算月一次扣留。
問題:
(1)通常工程竣工結算的前提是什么?
(2)承包單位能否將預付款臨時挪作他用?為什么?
(3)該工程2~5月每月?lián)芨豆こ炭顬槎嗌?累計工程款為多少?
(4)6月份辦理工程竣工結算,該工程結算造價為多少?甲方應付工程結算款為多少?
(5)在該工程的保修期間發(fā)生管道漏水,甲方多次催促乙方修理,乙方一再拖延,最后四方另請施工單位修理,修理費1.5萬元,該項費用應如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