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日,某小學三年級學生在學校的音樂教室里上音樂課,音樂老師丁某彈鋼琴時,坐在下面的王同學一直在說話。丁老師開始“警告”王同學:“在課堂上不要講話了,如果再講話,就用膠帶紙把嘴巴封起來”。但9歲的王同學沒有聽老師話,又開始自言自語。這回,丁老師火了,立刻站起來,走到王同學跟前,掏出一段封箱膠帶紙貼在了他的嘴上。在場所有的學生一下子哄堂大笑,而此刻的王同學卻淚流滿面,痛哭不已。丁老師沒有理會,繼續(xù)上課。就這樣,王同學被封住嘴巴上完了音樂課,在同學們的笑聲中哭到了下課。
問題:
(1)本案例中音樂教師侵犯了學生的哪些權(quán)利?違反了哪些法律?應當承擔什么責任?(6分)
(2)本案例對我們有哪些啟示?(8分)
“范跑跑”事件
被稱為“范跑跑”的人名叫范美忠,他是四川都江堰光亞學校的一名教師,汶川大地震發(fā)生時不顧學生自己先逃命,是最先逃出教室的。而且事后在自己的博客中發(fā)表了一些不恰當?shù)难哉摚f:“我從來不是一個勇于獻身的人,只關心自己的生命。在這種情況下,我不會考慮學生是否危險……只有為了我的女兒我才可能考慮犧牲自我,其他的人,哪怕是我的母親,在這種情況下我也不會管的。”……
從教師職業(yè)道德的角度,分析材料中教師行為存在的問題。